服務條款
最後更新:2026 年 4 月 20 日
1. 服務說明
Tripbuyer 是一個 C2C 旅行代購媒合平台,連結「想要海外商品的買家」與「即將出國的旅行者」。平台提供委託發布、議價、托管金流、影片驗證及糾紛處理等服務。
Tripbuyer 本身不是賣家,不持有商品庫存,不保證特定商品之供貨。
本平台提供之服務為資訊媒合服務,買家與旅行者之間的交易關係為委任契約,本平台非交易之當事人。
2. 用戶責任
用戶註冊時需提供真實資訊。買家對委託內容的合法性負責;旅行者對購買商品的真實性負責。
禁止代購以下商品:管制藥品、菸酒(超過免稅額度)、仿冒品、違禁品、活體動物或植物。
3. 托管金流規則
買家付款後,款項由第三方金流(綠界科技 ECPay)托管。旅行者確認購買、買家確認收貨後,平台將扣除手續費後的款項撥付給旅行者。
若買家在收貨後 7 天內未確認,系統將自動確認並撥款。
4. 平台手續費
Tripbuyer 對每筆成交訂單向買家及旅行者各收取平台服務費,費率如下:
- 開站優惠期間(即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):買家 3%、旅行者 3%。費用於付款時(買家)及撥款時(旅行者)扣除。
- 優惠期後正式費率:買家 4%、旅行者 4%。
Tripbuyer 保留調整費率之權利,調整前將於平台提前 30 天公告。
4.2 訂單折扣機制
Tripbuyer 根據用戶上一個自然月(每月 1 日至月底)「狀態為已完成」的訂單筆數,於下一個自然月給予平台服務費折扣。買家與旅行者獨立計算,互不影響。
- 上月完成 5 筆 → 本月平台服務費 95 折
- 上月完成 10 筆 → 本月平台服務費 9 折
- 上月完成 20 筆 → 本月平台服務費 85 折
折扣於每月 1 日重新計算。Tripbuyer 保留調整折扣門檻、折扣率及計算方式之權利,調整前將於平台提前 30 天公告。
5. 取消與退款政策
買家付款後 72 小時內可申請取消並獲全額退款。旅行者一旦完成商品購買,訂單即不可取消。
買家確認收貨後 72 小時內未操作,系統將自動確認訂單並觸發撥款流程。
本平台之代購服務係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,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 2 條第 2 款之規定,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第 1 項之七日解除權。買家於下單前已知悉並同意前述事項。
惟旅行者尚未完成商品購買前(訂單狀態為「等待付款」或「託管中」),買家仍得依本條第一項之規定申請取消。
6. 糾紛處理
雙方發生糾紛時,可透過平台提交爭議申請。平台將依據影片驗證鏈(購買證明、包裝錄影、開箱錄影)作為仲裁依據。
平台保留最終裁決權,包括退款或撥款決定。
7. 禁止事項
禁止繞過平台私下交易、使用虛假資訊註冊、騷擾其他用戶、上傳不當內容。違反者將被停權。
8. 免責聲明
Tripbuyer 僅為媒合平台,不對商品品質、真偽、合法性提供擔保,亦不對旅行者之代購行為承擔連帶責任。平台盡力提供影片驗證工具協助雙方確認,但最終責任由交易雙方承擔。
本平台不保證服務不中斷或無錯誤,因系統維護、升級或不可抗力導致之服務暫停,本平台不承擔賠償責任。
使用者透過本平台進行之跨境代購行為,應自行遵守中華民國及目的地國家之相關法律規定,包括但不限於海關申報、進出口管制及稅務規定。
9. 未取貨處理
買家應於商品送達通知後 72 小時內完成確認。超商取件逾期(依各超商規定)或無正當理由拒絕取貨者,平台將視為買家已確認收貨,執行撥款流程,不受理退款申請。
買家於使用本服務前已知悉並同意本條款。
10. 代收代付機制
使用者同意並授權本平台透過合作之第三方支付機構(綠界科技 ECPay)代為收取與支付交易款項。
買家支付之款項中,屬於旅行者之商品價金及代購費用部分,其性質為「代收代付」,本平台僅就約定之平台服務費取得報酬。本平台對於代收之商品價金不具有所有權或處分權。
11. 稅務責任
旅行者(代購者)應依中華民國相關稅法規定,自行評估其營業額並辦理稅籍登記、申報及繳納相關稅賦。
若因跨境代購產生之海關查驗、進出口關稅及相關法律責任,均由旅行者自行承擔。本平台僅就平台服務費部分開立發票。
12. 資金保留與爭議介入
為保障交易安全,本平台得於以下情形暫停撥款或保留款項:
- 旅行者未提供有效之購買證明。
- 買家提出商品與描述嚴重不符之具體事證,且旅行者無法提供反證。
- 買家未收到商品,且旅行者無法提供物流寄送證明。
- 系統判定交易存在異常風險。
資金保留期間,款項仍屬原權利人所有,但暫不得提領或動用。當條件滿足或風險排除後,本平台將依既定流程撥付或退款。
13. 身份驗證與帳戶安全
為確保交易安全及防範詐欺、洗錢等不法行為,使用者同意於本平台要求時,提供必要之身份驗證資料,包括身分證明文件、銀行帳戶資訊(須與本人一致)及聯絡方式驗證。
使用者提供之資料須為真實且有效,如經發現為虛假、偽造或冒用,本平台得立即暫停或終止帳戶。使用者帳戶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轉讓、出租或借用他人使用。
14. 風險控管與交易安全
本平台建立風險控管機制,包括但不限於交易行為分析、帳戶活動監測及裝置與 IP 風險辨識。如系統判定交易或帳戶存在異常風險,本平台得延遲或暫停撥款、要求補充資料、限制帳戶功能或暫停帳戶使用權。
本平台於風險控管所採取之措施,屬於交易安全管理之必要行為,使用者同意不得因此向本平台主張損害賠償。
15. 防制洗錢與法令遵循
使用者不得利用本平台從事洗錢或資金轉移、虛假交易(無實際商品之資金流動)、或規避金融監管之行為。本平台得依風險評估,限制高風險帳戶之交易或資金流動。如有合理懷疑涉及不法,本平台得通報主管機關並配合調查。
16. 服務性質與交易關係聲明
本平台提供之服務為代購媒合服務,其性質為居間(民法第 565 條)及委任(民法第 528 條)之混合。買家透過本平台委託旅行者代為購買海外商品,買家與旅行者之間成立委任契約關係。
本平台非買賣契約之當事人,不就商品之品質、規格、數量或合法性負瑕疵擔保責任。
旅行者應依買家之委託內容誠實購買商品,並提供購買憑證。如旅行者提供之商品與委託內容不符,買家得依本條款之糾紛處理程序主張權利。
17. 帳號終止與刪除
使用者得隨時於 App 設定中申請刪除帳號。帳號刪除後,個人資料將予以匿名化處理,但基於法令遵循及爭議處理需要,交易紀錄將保留至少兩年。
如使用者有未完成之訂單,須先完成或取消該訂單後方可刪除帳號。
本平台亦得於使用者嚴重違反本條款時,主動終止其帳號,並保留追訴之權利。
18. 智慧財產權
本平台之名稱、商標、Logo、UI 設計、程式碼及相關內容,均受中華民國智慧財產權法律保護,未經授權不得使用。
使用者上傳之內容(商品圖片、影片、文字描述等),使用者保有其智慧財產權,但同意授權本平台於提供服務之必要範圍內使用、展示、儲存及備份。此授權於帳號刪除或內容移除後終止,但法令要求保留者不在此限。
使用者不得上傳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內容,如經權利人通知或本平台發現,本平台得逕行移除。
19. 通訊與通知
使用者同意本平台得透過 App 推播通知、電子郵件或簡訊等方式,發送與服務相關之通知,包括但不限於交易狀態更新、系統公告及安全警示。
使用者得隨時於 App 設定中調整通知偏好。惟與交易安全及帳戶安全直接相關之通知(如訂單狀態變更、撥款通知、異常登入警示等),不可關閉。
20. 賠償與責任限制
本平台就任何單筆交易之損害賠償責任,以該筆交易本平台實際收取之平台服務費為上限。
因不可抗力事件(包括但不限於天災、戰爭、罷工、政府禁令、疫情、網路中斷等)導致服務中斷或交易無法完成者,本平台不承擔賠償責任。
使用者因違反本條款或相關法律規定,致本平台或其他使用者受有損害者,應負損害賠償責任,並應賠償本平台因此所支出之合理費用(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)。
前項責任限制不適用於因本平台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之損害。
21. 個人資料保護
本平台蒐集、處理及利用使用者個人資料,悉依本平台之隱私政策及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辦理。
使用者之個人資料僅用於提供本服務、交易安全、客戶服務及法令遵循之目的。本平台不會出售使用者之個人資料予第三方。
使用者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,向本平台請求查閱、製給複本、補充或更正、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其個人資料。
詳細資料處理方式請參閱本平台之隱私政策。
22. 條款修改
Tripbuyer 保留隨時修改本條款之權利。條款修改後,本平台將以 App 推播通知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使用者,並於平台公告。
使用者於條款修改通知發出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者,視為同意修改後之條款。如使用者不同意修改後之條款,得隨時停止使用本服務並刪除帳號。
23.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,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
因本服務所生之一切爭議,雙方同意先以協商方式解決。協商不成者,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本條款之中文版本為正式版本,如有其他語言譯本與中文版本不一致時,以中文版本為準。